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等─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等案113年8月6日言詞辯論

國會職權修法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反質詢定義成攻防焦點 2024/8/6 12:02(8/6 15:13 更新) 憲法法庭6日進行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言詞辯論庭,大法官蔡烱燉(左起)、許宗力、許志雄、黃瑞明等人出席。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13年8月6日 (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台北6日電)憲法法庭今天就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,行政院訴訟代理人指出,反質詢定義欠缺明確性;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回應,台北市議會禁止反質詢行之有年,覺得不明確可能是法學素養有問題。 立法院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,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後,總統於6月24日公布、條文6月26日生效,民進黨立法院黨團、行政院、總統賴清德、監察院先後派員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。 憲法法庭今天進行言詞辯論,在聲請人、立法院陳述辯論要旨及4名專家學者陳述意見後,由當事人回應及補充陳述。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流程、爭點題綱一次看 影片來源:Judicial Yuan 司法院影音 聲請人論述 聲請人總統府訴訟代理人、教授孫迺翊提出3點說明,首先是立法院審議法案不能只有決而未議,國會議員應該要有充分時間跟機會了解法案內容,但此次修法過程沒收作為實質討論核心的委員會審查,且投票時選民無法清楚得知立委對法案的態度,已違反民主原則及責任政治。 此外,她指出,依據憲法,總統是經由選舉、罷免及彈劾來負政治及法律責任,而立法院跟行政院透過質詢、預算審查及不信任案互相制衡,所以立院質詢的對象是行政院而不是總統,憲法沒有規定總統「應」向立法院報告及接受問答。 她接續表示,然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國情報告相關規範,立法院不僅可以隨時發動非常態性的國情報告,還能將報告事項擴大到自訂的重要政策議題,甚至要求限期回答,等於把國情報告義務化、質詢化,改變憲法權力結構,形成違憲。 孫迺翊說,第3點,針對立職法第4章人事同意權部分,依據釋字第632號解釋,立法院若跟總統對人選意見相左,須在憲法增修條文設定的「提名、同意、任命」或「提名、不同意、再提名、再行使同意權」的程序下為之,更必須秉持對憲法的忠誠,讓監察、考試、司法院可以發揮憲政功能。 然而,孫迺翊說,修法後可能造成懸而未決的狀況,等於將釋字第632號中的違憲情況法制化,逾越權力分立跟制衡界線,違反憲法忠誠義務,應屬於違憲。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相關反質詢規範,聲請人行政院訴訟代理人、律師李荃和回顧6月份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的內容,當時徐巧芯詢問卓榮泰較喜歡喝咖啡還是茶,若卓榮泰試圖釐清這個問題的真意,恐怕就構成反質詢的定義。 他指出,點出問題的錯誤、邏輯瑕疵或試圖釐清問題,是政策溝通的重要過程,所以這條法律不僅欠缺明確性、違反比例原則,且有違憲疑慮。 聲請人行政院訴訟代理人、律師賴秉詳質疑,立法院代表、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在書狀中捍衛質詢、調查權及罰鍰處罰的必要,但吳宗憲忽略了憲法賦予立法院制衡行政院的諸多手段,包含預算調查權、不信任案等監督手段。 賴秉詳進一步詢問,若部會首長在被質詢時發現立委講錯,以確認提問代替回答是否構成反質詢,或在質詢過程認為立委有錯誤理解,試圖說明或辯論是否違法。 立法院論述 立法院訴訟代理人、律師葉慶元回應,質詢是憲法賦予立法院的權力,聲請人主張反質詢定義不明確,但台北市議會早在民國90年就在議事規則中要求被質詢者不得反質詢,顯示反質詢已是使用超過20年的法制化用語,「若還有人覺得不明確,可能是自己法學素養有問題」。 葉慶元表示,質詢是質疑跟詢問,反質詢就是被質詢者跳脫被質疑的地位,對質詢者提出詰問或無關答覆。他舉例,像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曾在質詢台上說「在那叫什麼」「你媽媽質詢都沒有像你這樣」。 葉慶元指出,澳洲、紐西蘭、加拿大等國皆訂有禁止反質詢規定,並會處以罰款甚至有期徒刑,且若要因反質詢裁處,須由主席或委員提議、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,並經院會決議才能開罰,程序嚴謹也可行政救濟,行政特權不會受侵害。 立法院代表、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表示,此案修法過程在委員會裡有進行詢答,行政官員也有表達意見的機會,真正沒有進行詢答的是109年第6屆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,當時委員會沒有報告、沒有詢答就直接表決通過,而憲法法庭認為屬於國會議事自律事項,作出109年度憲1字第5號不受理決議。(編輯:張銘坤)1130806 (圖取自憲法法庭網頁cons.judicial.gov.tw) #民進黨立法院黨團#行政院長#葉慶元 延伸閱讀 憲法法庭裁定國會職權修法案6大部分暫停適用 大法官說明一次看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學者爭辯立法程序、總統國情報告是否違憲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 陳鵬光:有39條條文僅討論3分鐘 柯建銘批毀憲亂政 黃國昌:不能淪為「綠能你不能」 民進黨立院黨團:舉手表決造成責任政治無法落實 大法官問刪除國情報告條文 翁曉玲:修法是規範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 賴總統:為捍衛憲法挺身而出 葉慶元 選罷法公聽會 葉慶元:罷免同意票多於得票數可考慮 基隆東岸商場案再開庭 攻防5千萬元屬出資或租金 國會職權修法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 賴總統:為捍衛憲法挺身而出 2024/08/06 14:02 大法官問刪除國情報告條文 翁曉玲:修法是規範 2024/08/06 13:15 民進黨立院黨團:舉手表決造成責任政治無法落實 2024/08/06 12:35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反質詢定義成攻防焦點 2024/08/06 12:02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學者爭辯立法程序、總統國情報告是否違憲 2024/08/06 11:43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流程、爭點題綱一次看【直播】 2024/08/06 08:15 中央社「一手新聞」 app 本網站之文字、圖片及影音,非經授權,不得轉載、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。 請繼續下滑閱讀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學者爭辯立法程序、總統國情報告是否違憲 新聞專題 國會職權修法 7 / 300 首頁 / 政治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學者爭辯立法程序、總統國情報告是否違憲 2024/8/6 11:43(8/6 15:13 更新) 憲法法庭6日進行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言詞辯論庭,大法官蔡烱燉(左起)、許宗力、許志雄、黃瑞明等人出席。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13年8月6日 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)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,憲法法庭今天開庭,教授張文貞說,二讀、三讀程序,臨時改不記名投票是重大瑕疵而違憲;教授董保城說,總統國情報告的即問即答,類似質詢行政院長,應為合憲。 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指出,本案由指定四位專家學者提供專業意見,其中教授張文貞、林佳和是經聲請人方共同推薦,董保城、黃銘輝教授則是相關機關立法院推薦,4人依推薦指定到庭,提供專業意見。 直播/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流程、爭點題綱一次看 張文貞指出,在主要爭點中,第一個爭點就是系爭規範的立法程序,是否有明顯重大的瑕疵,那在過去大法官對國會行為的瑕疵是否明顯重大,確實有寬嚴不同的審查標準,在立法程序上,傾向用寬鬆的審查標準,在修憲程序上則用嚴格的審查標準。 她表示,不過,今天的系爭規範是這個立法職權行使法的增訂跟修訂條文,此相關內容,事實上是所謂準憲法的法律,它具體化規範憲政機關的組織及它的職權行使,它直接影響憲法,針對程序瑕疵,應該要適用釋字314號、381號及499號解釋所訂的嚴格標準。 她表示,在釋憲的這個相關的大法官解釋上,1個非常明顯重大並經多次大法官解釋,所確認的程序瑕疵,就是臨時將原本要記名的投票改為無記名投票,那臨時改無記名投票的這個方式,在釋字499號解釋,全體的大法官都認為是一個明顯的重大瑕疵,因為臨時更改投票方式,清楚的違反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的原理。因此,這次系爭規範的二讀及三讀程序,臨時改為不記名舉手投票,是1個明顯重大的瑕疵。 她表示,在總統國情報告部分,這次立法及修法確實在之前也已經有了,是在民國97年的舊文時候,當時就在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規定國情報告,也新增了一些相應的條文,這些條文如果仔細看,可以發現是當時國民黨多數的立法委員,也特別提到,是因當時總統馬英九要做國情報告,要做相關詢答。 她表示,而立法院邀請總統國情報告的決議,不屬於憲法上所賦予立法院的職權,它僅屬建議的性質,對總統沒有憲法上的拘束力,所以,在當時的舊條文,這個立法院的報告,很清楚的看到當時的這個相關的條文,對國情報告的本質的認知是很清楚的。 她表示,所以如果從這個過去的修憲的歷史,過去的舊法歷史來看的話,這一次的此系爭規範的相關的條文,應是一個總統的主動權,由此意義下來理解,那對總統並沒有相關的憲法上的拘束力。 影片來源:Judicial Yuan 司法院影音 教授林佳和指出,立法程序部分,如果排除了多數以外的其他力量的參與,基本上就違反憲法要求,立法程序本身就是權力分立、權力限制的表徵,那麼本件至少在立法院相關議事錄的紀錄看來,幾乎沒有真正的辯論的存在。 他個人的觀察,立法院在非常多重要的議案上,三黨都有非常建設性的彼此合作,卻在聲稱這麼重要的國會改革法案,選擇只有多數的聲音,這是一個讓人家費解的。 他認為,現行規定已經非常明確的把總統到國會義務化,不管是國情報告,甚至針對立法委員口頭、書面提問權部分,竟有限時回覆義務,這些應該已經違反權力分立。 反質詢部分,他認為,違反法律明確性,並質疑被質詢者到底有什麼公法上的義務?是在禁止對話式的反提問嗎?如果這個叫政治溝通,現在用法律強制手段,事前禁止,再來事後處罰,到底保護的法益是什麼。 教授董保城指出,經過他的鑑定,認為全部條文30條,其中3條是違憲,其他27條合憲。 在聲請書上都有說,總統及立法委員是分別經人民選出來的,二者的職權也分別來自憲法規定,即總統是官員,立法委員是民意代表,所以立法委員可以彈劾罷免總統,因此總統和立委之間有責任關係,這才符合所謂的責任政治。 有關總統國情報告部分,所謂的即問即答,其實就是類似行政院長的質詢,行政院長質詢時沒有黨團協商,因此這部分他認為是合憲的。 教授黃明輝指出,在程序合憲性的審查的部分,聚焦在到底這次立法院的這個法案,到底有沒有所謂的程序重大明顯瑕疵,他認為要參考之前的重要先例釋字499號解釋等,但本案始終是立法程序,跟釋字499號解釋的修正程序無法比擬。 關於總統國情報告部分,其實涉及到實體審查,那實際審查的部分,他認為大法官在本案必須避免進行高密度審查,尊重政治運作,而有合憲可能性。(編輯:張銘坤)1130806 #行政院長#國會#張文貞#許宗力#立法院#林佳和#馬英九#黃明輝#董保城 延伸閱讀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 陳鵬光:有39條條文僅討論3分鐘 黃國昌指憲法法庭公正性受質疑 許宗力:可受公評 憲法法庭裁定國會職權修法案6大部分暫停適用 大法官說明一次看 民進黨立院黨團:舉手表決造成責任政治無法落實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反質詢定義成攻防焦點 大法官問刪除國情報告條文 翁曉玲:修法是規範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 賴總統:為捍衛憲法挺身而出 董保城 學生宿舍費調漲難 大學端:多溝通、分階段調整 國會職權修法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 賴總統:為捍衛憲法挺身而出 2024/08/06 14:02 民進黨立院黨團:舉手表決造成責任政治無法落實 2024/08/06 12:35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反質詢定義成攻防焦點 2024/08/06 12:02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學者爭辯立法程序、總統國情報告是否違憲 2024/08/06 11:43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流程、爭點題綱一次看【直播】 2024/08/06 08:15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6日言詞辯論 預估逾30人出庭 2024/08/05 15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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